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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千钧一发之际,游弋按住他的脖子同时一脚油门踩到底!

  随着游弋的摩托猛冲出去,男人被顺势甩回车上,连人带车重重砸回地面。

  车头回正,有惊无险。

  男人死里逃生捡回一条命,整个人呼哧带喘,连忙降下车速,滑到横在大桥中央的游弋面前。

  “小游先生……”

  他屁滚尿流地翻下来,“当年的事,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游弋皱眉看他,没有作声,像是并不满意这个答案。

  其实是听不见。

  最后那一下冲太猛了,到现在耳朵还嗡嗡的。

  对面的男人还在苦苦哀求,哇啦哇啦地光张嘴不出声。

  游弋掏掏耳朵,从车上下来,把棒球棍支在桥边。

  头发被风吹散了,漂亮的脸蛋上全是灰,眼下被划了一条细长的血线,一滴殷红的血流下来。

  他嘴里叼着根青绿色的发绳,边走边低头,两手伸到脑后将及腰的白色长发拢起,高高地梳成马尾,薄薄一片人在风中立着,长发向着月亮飘荡。

  “我只要东西。”

  游弋蹲下来,直直地盯着他。

  “什么、什么东西……我听不懂您说什么……”

  “痛快点,我着急给人庆生。”

  “我真不知道!您就是打死我我也拿不出您要的东西!”男人似乎笃定游弋不会真把他怎么样。

  却不料游弋看了他几秒,倏地起身,拎过棒球棍,“那行。”

  ……

  十分钟后。

  男人报出一串地址:“桐花路314号,二楼地板撬开,有个保险柜……”

  “密码。”游弋站着用湿巾擦手。

  “3758……”

  “谢了。”他礼貌道谢,把垃圾揣口袋走人,捏起衣领上的耳麦,呼叫同伙:“来接我。”

  没几秒,一架轰鸣的直升机从对面大楼飞出。

  游弋纵身一跃翻下栏杆,抓住绳梯爬上去。

  刚上去前面小孩儿就兴奋地转过来:“弋哥!东西拿到了吗!”

  他叫万万,今年刚十七,游弋的铁杆粉丝。

  “嗯。”游弋把地址报给他,让他去取。

  小孩儿转过去欢呼。

  游弋从口袋里翻出包湿巾,仔仔细细地把脸上沾的脏污擦净,收拾体面。

  弄完又拿出个透明的PVC袋,里面包着一块叠得整整齐齐的青绿色衬衫。

  衬衫洗得很旧了,但保存得非常小心,一道褶皱都没有。

  万万从后视镜里瞟了一眼,犹豫道:“弋哥,这谁的衣服啊……你走哪儿都带着。”

  游弋不答。

  万万又问:“那我送你去哪儿?”

  “回家。”

  “哪个家?”

  “乾江别院。”

  “喔,可是、可是……”

  “可是什么,有屁就放。”

  “可是你都离婚一年了!那还是你的家吗?那里边还有人要你吗?”

  这一串嚷完,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风声停了,游弋哑火了,就连头顶的螺旋桨都变成了静音的。

  万万吞了吞口水,乍着胆子回头。

  就见游弋了无生气地仰靠在座位里,脸上罩着那件衬衫。

  他像是累了,又像是烦了,一动不动地把自己埋在那片暗沉的青绿里,只一缕长发搭在胸前。

  看着看着,万万发现不对劲儿。

  游弋不是在闭目养神,而是在……闻。

  他在闻那件衬衫。

  闻得很用力,也很难受,就像溺水之人刚获救一般贪婪地吸入、吞咽,甚至能看到他鼻梁和嘴唇的轮廓,跟鱼鳃似的微微开合。

  万万心疼,想安慰他一下,却看到他肚子上洇出一大片黑红的血。

  “呀!弋哥你受伤了!”

  “我知道,别一惊一乍的。”

  刚砸车时飞出来一块铁片,生生划开的。

  他当时就感觉到了,但飞机上又没有急救包,只能用手按着。

  “我送你去医院!”万万要掉头。

  “不用,先回我家。”

  “可是你流了那么多血——”

  “我说了先回我家!”

  他用没沾血的手一把扯下衬衫,脸上含怒,眉心皱起,那双黑亮亮的眼睛却因为忍疼,汪着一层潮红的水光,瞧着像小狗打湿的鼻尖。

  “去趟医院再回来,零点都过了。”

  -

  二十分钟后,直升机开到乾江别院。

  游弋捂着伤口跳下来,让万万把飞湳风机开走,他站在五层楼顶,俯瞰自己住过七年的庭院。

  撇嘴,一点过生日的氛围都没有。

  怎么连个气球都不给挂啊?

  院子里没有岗哨,只亮着一圈路灯。

  风太大了,吹在他的伤口上活像拿盐往里灌。

  他疼得嘶气,又不敢嘶太大声。

  顺着排水管一点点滑下去,到三楼某间开着的窗户前。

  比眼眶先发酸的是鼻腔。

  熟悉的味道飘了出来。

  心口一下绞得生疼,他用力吸了几大口,吸完还闭了会儿气,让那些味道在肺里停留得久一点。

  怕血沾到窗户上第二天被人发现,他捂紧伤口小心翼翼地翻进去。

  落地的那一刻,双腿就软了,眼眶里烫乎乎的像是要化掉。

  夜灯太暗了,暗到他连床上人的轮廓都看不清。

  蹑手蹑脚地走过去,走到床边,看到梁宵严安安静静地躺在上面。

  他穿着黑色睡袍,薄被只盖到腰。

  床那么大,他却只睡左边一小半,一只手搭在脸上,一只手悬在床沿。

  窗帘缝漏了一道月光进来,正横在他腰上,冷白的清辉衬得那只手十分性感。指甲修剪得干净,骨节清晰分明,手背上伏着一根根迫摄的青筋。

  游弋蹲下来,捧住那只手,把脸埋了进去。

  太久没见了,太久太久,久到他有时在脑海里描摹梁宵严的长相都要费些力气,但每次想到这双手,都能瞬间回忆起那些深刻的掌纹和粗糙的硬茧。

  这只手牵过他、抱过他、探索过他,也打过他。

  从孩提时期柔软的手,到青年时代遍布老茧的手,游弋一直觉得,哥哥的手就是记录他们成长的大树,手上的茧就是他们的年轮。

  他们挣扎着长大一岁,那些茧就加厚一层。

  刚出生时,是这双手第一个抱住他。

  他妈不要他,说找个地方扔了。

  梁宵严就捧着那一兜水似的肉团子,哩哩啦啦淌着血,吊着半根脐带,漫山遍野地跑。

  从天黑跑到天亮,从水寨跑到山顶,跑到崩溃,跑到筋疲力尽,跑到最后也没把他扔了。

  后来游弋问他:“为啥不扔呢?”

  “我妈都不要我,我爸也不要我,你一个被拐到我家的,最无辜、最可怜、最和我毫不相干的孩子,你为啥要我?”

  “你不知道你不扔就得养一辈子吗?”

  他问这话时在哭,梁宵严却淡淡地笑,用指尖刮刮他嘴角的小红痣,“你当时闭着眼,蹭我的手,我碰一碰你,你发出生下来后的第一声啼哭。”

  “我就想,好歹给你吃一顿饱饭吧,别饿着肚子走。”

  心软是梁宵严的原罪。

  管了他一顿饭就要管他一辈子。

  后来他长到五个月,还没有十斤重,饿得皮包骨,每次呼吸都看到薄薄的肚皮陷下去再鼓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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