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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节


  林小饱在还不会背《鹅鹅鹅》的年纪,就已经会唱这首歌了!

  林早深吸一口气,继续倒在傅骋怀里,感觉自己已经走了有一会儿了。

  电视里,傅骋带着一群兄弟,冲进家里,就把林早扛走。

  一路扛下楼,塞进车里。

  好像土匪抢劫。

  一排婚车扬长而去,留下一地尾气。

  林小饱完全没有察觉到爸爸的不自然,继续扭着屁屁唱歌,还特意改了歌词。

  “听我说,今天爸爸和大爸爸要结婚。”

  他唱得起劲,连带着傅骋也跟着哼哼起来。

  林早不可思议地抬起头,震惊地看着他。

  你不是变成丧尸以后,就不会说话了吗?

  怎么忽然唱起歌来了?

  林早抬起手,试探着,把手指按在傅骋的喉结上。

  是真的。

  他的喉结在动,胸膛也在震。

  这对吗?这合理吗?

  怎么会这样?

  爱情,竟然能让一个失语的丧尸,学会唱歌!

  林早忽然觉得,这个录像也不是那么差劲了。

  他往傅骋怀里钻了钻,认真听他唱歌。

  接下来一大段录像,不管是他们到达酒店、举办仪式,还是向宾客敬酒,配的都是这个音乐。

  傅骋还能唱很久,他也可以听很久。

  当时他们的婚礼,定在小城最大的酒店。

  办的是西式婚礼,穿西装、打领带,还要交换戒指的那种。

  婚车和现场布置,用的都是鲜花。

  在当时偏远的小城里,是独一份的时髦。

  林早直到现在,还不知道这场婚礼,傅骋究竟花了多少钱。

  他之前一直不肯说,现在就更问不出来了。

  他们的婚礼本身就很好,所以不管怎么拍、怎么做特效、怎么配音乐,都不会太难看。

  林早看着看着,不知不觉间,也入了迷。

  他扭过头,和傅骋、林小饱一起,静静地看着屏幕。

  在舞台上,主婚人问出那个经典问题的时候——

  “林早先生,您是否愿意与你眼前这位高大帅气的男人,结为夫夫?无论他贫穷还是富有,健康还是疾病,永远爱他,一辈子不离不弃?”

  屏幕里的林早望向对面的傅骋。

  屏幕外的林早回过头,看向傅骋。

  两个林早,同时轻轻开口。

  ——我愿意。

  紧跟着,主婚人又问傅骋同样的问题。

  傅骋抱着林早,低下头,用面庞贴了贴他的脸颊。

  他当然愿意,特别愿意。

  直到这时,傅骋终于明白。

  为什么他一见到小早,就忍不住喜欢上他。

  为什么他一见到小早,就忍不住想和他亲近。

  为什么他一见到小早,就忍不住想把他吃掉。

  他对小早的欲望,不是食欲。

  不是丧尸想吃肉喝血的食欲。

  这是爱欲!

  人和人之间,存在着一种神圣又纯洁的爱欲。

  和他现在看到的一样。

  两个人互相爱着对方,所以结为夫夫,一起生活。

  所以就算他变成丧尸,小早也没有放弃他。

  因为他们曾经互相许下过诺言。

  这是爱欲,是比食欲更高级的爱欲。

  傅骋定定地望着林早,只觉得他的脑子越来越清楚,越来越明了。

  仿佛有什么东西,即将冲破层层封锁的丧尸病毒,即将破土而出!

  是了。

  他是一个人,他曾经是一个男人。

  他好喜欢、好喜欢小早,特别喜欢,喜欢到要命。

  他从小就喜欢小早,他把小早养大,他供小早读大学。

  他好不容易才建了房子,和小早结婚,把小早带回家里。

  他……

  下一秒,“啪嗒”一声轻响。

  林早倒进他的怀里,额头撞在他的胸膛上。

  傅骋只觉得,他的脑子再次混沌起来,只有他的心里,长出了一朵小花。

  和婚礼录像里,一样的玫瑰花。

  长在他的心里,鲜红欲滴,摇摇曳曳。

  原来他在好早好早之前,在还不吃人的时候,就喜欢小早了。

  电视里,主婚人宣布,新婚夫夫可以亲吻对方了。

  于是傅骋捧起林早的脸,低头吻了下去。

  电视外,傅骋模仿着从前自己的动作,笨拙地扶住林早的脑袋。

  林小饱没有再唱歌,乖乖闭上嘴巴,保持安静。

  他一会儿看看电视,一会儿再看看现实。

  哎呀,他都看不过来了!

  就在傅骋即将亲到林早的时候,又是“啪嗒”一声轻响。

  止咬器横在两个人中间,变成一道阻碍。

  他们都忘记了,还有这个东西。

  好吧,他们现在还不能接吻。

  林早抬起手,想把止咬器取下来,却被傅骋握住了手。

  傅骋神色清明,目光冷静,像刚刚回到家的时候一样,严肃地阻止了他。

  不可以。

  小早,不可以这样。

  林早只好听他的话,只是扑上前,抱住他的脖子,亲了一下他的额头。

  好,听你的。

  光碟结束,林小饱捂着小屁股,跳下床铺。

  “爸爸、大爸爸,我去尿尿。”

  “好。”林早回头应了一声。

  “不许放下一张光碟,必须等我回来再放。”

  “知道啦。”

  林小饱跑进卫生间,林早与傅骋抱在一起,倒在床上。

  在傅骋的体内,终于是作为人的意志,占了上风。

  在傅骋的心里,终于是林早的分量,胜过了一切。

  傅骋闭了闭眼睛,再次睁眼时,眼里却仍是满满的、化不开的占有欲。

  他忽然明白,自己一直想吃小早的冲动,是怎么来的了。

  他也明白了,自己到底想怎么吃小早。

  不能像野兽一样,囫囵吞枣地吃,一口吞下去,连味道都没尝到,就没有了。

  不能一次性吃干抹净,要慢慢地吃、仔细地吃、认真地吃。

  要有计划地吃、有条理地吃。

  所以,在傅骋觉醒了作为人的意识之后,他不仅没有按灭作为丧尸,对小早的欲望,反倒让火焰越来越旺盛。

  他既是男人,又是丧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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