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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而纳征那日他跌入水中,沈应救他上岸,他因呛水险些喘不过气,睫毛黏着水珠,根本睁不开眼,只记得对方的胸膛十分结实,宽阔又温暖。

  仅仅在沈应答应换亲时,陆芦才不可置信地扭头看了眼他的脸,鼻梁高挺,五官硬朗,是十里八乡少见的英俊汉子。

  许是如此,尽管沈应是个沾过血的猎户,当初陆苇在见了他后还是同意了沈家的提亲。

  随着头上的盖头揭开,眼前顿时明亮起来,陆芦眨了下长睫,缓缓抬起眸子,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棱角分明的脸,紧接着视线上移,他又对上了一双深若寒潭的眼睛。

  沈应就站在床前,一头墨色长发整齐束着,身上穿着大红色的喜服,衬得他的身形愈显挺拔。

  两人对视了一会儿,陆芦被看得有些不自在,率先低下了头,别过脸去,双颊浮起一抹淡淡的红晕。

  沈应见状,很快回过神来,手里还拿着刚摘下来的红盖头,一时不知该放在何处。

  眼前的夫郎看起来格外瘦弱,喜服穿在身上空落落的,微垂着头,露出一截雪白的后颈,眉间的孕痣好似用胭脂点过,颜色十分鲜艳。

  他收回视线,把盖头放在床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片晌后问道:“吃饱了吗?我去再给你端点吃的。”

  陆芦闻言,摇了摇头,小声道:“不、不用,我已经吃饱了。”

  空气再次安静下来,两人都显得有些拘束,沈应在原地站了会儿,又道:“那我去烧点热水,给你洗脸泡脚。”

  陆芦这次点了下头,很轻地嗯了声。

  得到他的回应,沈应于是转头跨出新房,到灶屋烧水去了,他一走,屋子里又剩下了陆芦一个人。

  先前摘了盖头怕被外人看见,陆芦只顾着埋头吃饭,没敢细瞧,这会儿他才借着桌上油灯微弱的灯光,悄悄打量着这个房间。

  新房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木桌和一个半人高的衣柜,唯一的木箱是他今天带过来的嫁妆,被放在了衣柜上面,床头斜对着窗户,窗口望出去正是外头用土墙围着的院子。

  虽没什么多余的物件,屋子却收拾得一尘不染,角落里不见半点灰尘,可见对方并不是个邋遢的汉子。

  热水烧好了,沈应找了条干净的布巾子,把装着热水的木盆端进屋内,自个儿则去了院子里冲洗。

  虽说他们已经成了亲,可毕竟是头一晚,夫郎又那么胆小,他怕把人吓着了,而且家里没有沐浴的木桶,也没办法一起洗。

  屋里,陆芦探手试了下水温。

  木盆里的热水兑过凉水,水温恰到好处,他听着屋外的水流声,知道沈应正在外面洗澡,红着脸慢慢拿起搭在盆沿的布巾子。

  在陆家时,他睡的是柴房,因每日都要打扫鸡舍猪圈,后爹总说他身上臭,不许他进屋里睡,拿了块木板在柴房里给他搭了张木床。

  后爹不准他用木柴烧水,他洗澡只得用凉水,起初他真以为自己臭,每回都要用皂角搓洗好几遍,后来才发现后爹只是鸡蛋里挑骨头,单纯看不惯他。

  新夫郎出嫁当天都要洗一次澡,将身上的泥垢洗干净才能换喜服,因此,今早出门前,陆芦将全身上下都仔仔细细清洗过,只需要用热水擦拭一遍就行。

  虽然知道这里不是陆家,也知道自己身上并无异味,陆芦还是抬起手臂闻了闻,确定真的没有味道后,才赶在沈应洗好之前上了床。

  沈应进屋的时候,他已经铺好被褥躺在了床上,桌上的油灯被轻轻吹灭,四周瞬间陷入黑暗,不一会儿,一道热烘烘的身躯缓缓在他身侧躺了下来。

  陆芦闭着眼睛一动不动,洞房的事他并不清楚,只在干活时曾偷偷听见村子里已婚的哥儿说过几句,那哥儿说只要躺着就行,别管汉子做什么都不要动,再疼也要忍着。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疼,只闭眼紧咬着唇,想着待会儿无论如何都不能发出声。

  黑暗中,身旁的夫郎双目紧闭,身体轻轻颤抖着。

  沈应本想从后面抱一下他,见他浑身发颤,一副很是害怕的模样,想来对方应当是不情愿,手刚抬起来又不由地停下。

  说到底,他本不是陆芦的未婚夫,若不是因为自己救了他,陆芦此刻本该和那个姓宋的书生一起洞房花烛,而不是现在这样同他躺在一张床上。

  但倘若重来一次,他依然会毫不犹豫选择救他。

  思量片刻后,沈应缓了缓收回手,只在他的耳边轻声说了句,“睡吧。”

  等了许久,迟迟没有等来身旁的汉子靠近,陆芦以为沈应已经睡着了,在听见那两个字后,先是顿了一下,随后紧绷的身体跟着慢慢放松下来。

  若是纳征那日他没有意外落水,沈应或许便不会救他,他和陆苇也不会因此交换亲事,倘是如此,最后同沈应成亲的人本该是他的继弟才是。

  这么想着,陆芦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夜色沉沉,躺在床上的两人各怀心事。

  而另一边,清河村的宋家,陆苇正坐在喜床上等着揭盖头。

  外头吃酒的人还没走,宋生正在堂屋陪客,他坐的有些不耐烦,反正屋里也没旁人,便独自掀了一角盖头东张西望。

  宋家在清河村的最西边,几间土砌的泥瓦房,家中仅有宋母一个寡妇,母子二人相依为命。

  为了把银钱留着给自己儿子交束脩,宋母并没有大办喜宴,只请来几个宋家的旁系叔伯,在家里置办了几桌简单的酒菜。

  说这是间新房,倒不如说是个杂间。

  东面摆着一张挂了红绸的喜床,西面有个积了灰的衣柜,窗前是堆满了书卷的桌案,墙角还有几口不知什么用处的大缸,各种杂物塞得满满当当,床底的尿虎子像是许久没有刷过,屋子里还飘着一股子酸臭味。

  今早出门前,陆苇喝了一大碗打了蛋花的疙瘩汤,过了整整半日,这会儿早该饿了,可闻着这酸臭味,实在提不起半点儿胃口。

  若是换在从前,他才不会嫁到这种低贱人家。

  这一切还要从两个月前说起。

  两个月前的某日深夜,陆苇做了一个梦,梦见他和他那个胆小怯懦的继兄同一日成亲,他嫁给了年初刚议亲的猎户,他的继兄则嫁给了自小订过娃娃亲的书生。

  这原本是门好亲事,可在梦里,他嫁的猎户后来打猎摔断腿成了瘸子,再也不能上山,也下不了地,两人住在几间破草屋里,日子一日过的不如一日。

  而继兄嫁的穷书生几年后竟然考上了秀才,带着寡母夫郎举家迁去了县城,住进城里的宅子,他那个继兄也因此变成了秀才夫郎,一时风光无限。

  起初陆苇对此自是不信,只当这是一场梦,谁知这个梦他竟一连做了好几日,且每一日都是相同的结局。

  直至上个月,水塘村那边传来消息,说那姓沈的猎户和亲爹后娘闹了矛盾,分家搬去了山脚下的老屋,这和梦中发生过的事一模一样,不禁让他慌了神。

  凭什么那个胆小怯懦的继兄能当上秀才夫郎,而他最后却和一个瘸子猎户共度一生,陆苇不服气,同时也开始担心,担心梦里的事有朝一日变成现实。

  由此,他想到了换亲。

  若是换了亲事,继兄嫁给猎户,而他嫁给书生,那么将来的秀才夫郎便是他自己,他不用担心会过苦日子,还能带着阿爹离开石桥村,搬进县城住大宅子。

  陆苇本想着先勾搭上宋生,待成亲那日再偷偷换亲,到那时生米煮成熟饭,婚事已成,再想要换回来也为时已晚。

  不曾想纳征那天,他和宋生私会竟被继兄撞见。

  本以为事情即将暴露,好巧不巧,继兄不小心失足落水,恰好被那个姓沈的猎户所救,虽说其中有些波折,但他和继兄也因此彻底换了亲事。

  真是连老天爷都在助他。

  宋家的几个叔伯吃酒到深夜才走,宋生推门迈进新房时,陆苇都快坐在喜床上睡着了。

  穿着喜服的汉子满身酒气,摇摇晃晃走到床边,连盖头都没揭,便一头栽了下去,倒在他的身侧。

  等了一会儿都没动静,陆苇只得自己揭下盖头,看着身旁酒气熏天的汉子,微皱着眉,满是嫌弃地捏了下鼻子。

  房门被咚咚敲了两声,他看了眼宋生去开门,宋母端着一盆热水站在门口,冷着脸把木盆递给他,吩咐他伺候宋生洗漱。

  陆苇哪里做过伺候人这种事,他自小被阿爹捧在手心长大,连一件衣裳都没洗过,家里的粗活平日里全是他继兄在做。

  想到将来的富贵日子,陆苇接过木盆,勉强弯唇应了声好,脸上的笑意却在转身时瞬间敛去。

  他咬了咬牙,心头暗忖,先忍忍,等日后宋生考上秀才就好了,到了那时,他就是秀才夫郎,想要什么有什么,要多风光多风光。



第3章

  翌日清晨,东边的天刚泛起鱼肚白,陆芦便和往常一样睁开了眼。

  他昨晚睡在靠里的位置,扭头看时,床的另一边早就空了,连沈应什么时候醒的都不知道。

  乡下没有新夫郎给公婆敬早茶的规矩,但要起早做早食,不然会被别人说是懒夫郎,于是陆芦连忙翻身下了床。

  他把昨日穿过的喜服换下,穿回了从陆家带来的旧衣裳,走出房门,仍是没有看到沈应的身影,便在院子里头转了转,环顾了一遍四周。

  这是一间茅草盖的草屋,屋身是用编过的竹篾和掺了稻秆的黄泥糊的,一共三间屋子。

  草屋坐北朝南,背靠大山,东边是灶屋,中间是堂屋,西边则是他们的新房,新房的窗户开在前面,旁边还搭了个用来堆放干柴的草棚。

  草棚就在院子西侧,院子前边和东边是泥巴砌的低矮的土墙,墙头长着不少野草,一副摇摇欲坠的模样,院门在南面,正对着灶屋的窗户,一道木头做的栅栏虚掩着,看样子沈应一早便出去了。

  村子里谁家要办宴席,桌子和碗筷大多都是找别的人家借的,等办完宴席后又挨着给人还回去。

  盛菜的碗昨晚洗完便被那些婶子带走了,没吃完的剩菜剩肉也给她们装了回去,想来沈应大抵是去还桌子了。

  趁着他还没有回来,陆芦挽着袖角进了灶屋,准备去做今早的朝食。

  灶屋在草屋东侧,门是从堂屋里面开的,南边和东边分别开了一扇窗,从东边的窗口看出去,是一块两丈余宽的空地,看着像是以前的菜地,只是许久没人打理,地里长满了杂草。

  里面的陈设同新房一样,没有什么多余的物件,只一个土灶、一口铁锅和一个装碗的食橱,墙角还有几口盖着木盖的大缸。

  陆芦打开木盖看了眼,其中两口缸里装着米面,另一口靠近灶台的缸里则装着满满的清水,一根手腕粗细的竹管从东边的窗口伸进来,搭在水缸的缸沿上,用竹塞子堵着。

  食橱上面放着一篮子鸡蛋,是昨日喜宴村里人送来的喜礼,陆芦没敢多拿,只从篮子里摸了一个,又用陶碗盛了碗面粉,打算给沈应煮碗鸡蛋面。

  在陆家时,一日三餐都是陆芦在做,只有每次炖肉的时候,后爹才会亲自下厨,还不许他靠近灶屋,怕他偷吃。

  他最拿手的就是鸡蛋面,揉好的面团擀成薄皮,切成宽窄均匀的长条,下入煮沸的热水中,另外在碗底加小勺猪油和酱油,浇上滚烫的面汤化开,最后撒点葱花蒜末,卧上一个金灿灿的煎蛋。

  沈应送完桌子回来,刚走到院子门口,便闻到了一股从院子里飘出来的香味,抬头一看,自家灶屋顶上的烟囱正冒着一缕炊烟。

  他先是一愣,想到是自己夫郎在家,脚下的步子轻快起来,连忙抬手推开了院门。

  堂屋里摆着一张木桌,正中靠墙的地方还有个条案,上头放着沈母的牌位。

  刚出锅的鸡蛋面冒着热气,沈应轻轻吹了吹,喝了口飘着葱花的面汤,随后端起碗,夹了筷子面条送进嘴里。

  沈家盖了新房后,一家人从山脚搬去了村东,但大多数时候沈应还是住在山下的老屋里,一来方便进山,二来下山时更好落脚,还能顺道处理一些山里猎的野物。

  为了赶在天亮前上山,他常常顾不上吃早食,随便啃个饼子便应付了事,饼子又干又硬,哪里比得上一碗汤面有滋味。

  碗里的面条筋道爽滑,面汤里加了猪油,咸香味浓,沈应一口气吃了大半,看着自家夫郎夸道:“好吃。”

  陆芦没来由松了口气。

  虽说做鸡蛋面他最拿手,可他并不清楚沈应的口味,做之前还有些担心他不喜欢吃,这会儿听沈应说好吃,才终于放下心来。

  “你也吃。”沈应吃到一半,看到卧在碗底的煎蛋,顿了下,又抬眼看向陆芦碗里连油星儿都没有的面汤,“怎么只有一个?”

  陆芦抿了抿唇道:“我不用吃,你吃就行,我昨晚吃了太多还没饿。”

  鸡蛋可以拿到市集去换银钱,在乡下虽不如鸡鸭值当,也算是个金贵东西。

  他在陆家每天只能吃剩饭,只有后爹心情好的时候,才会把陆苇不吃的鸡蛋拿给他,每回他都能高兴好久。

  面前的夫郎又瘦又小,最是该吃肉养好身体,不沾荤腥怎么行。

  沈应不顾他的话,直接把煎蛋夹进他碗里。

  陆芦不禁愣了一下,有些受宠若惊地看着他,想要夹回去,刚动了下筷子,又听沈应道:“你不吃我也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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